外籍護理員
外籍家居護理員唔係改名外傭,亦唔係註冊護士
搜尋「外籍護理員」「外籍家居護理員」嘅家庭,其實多數搵同一樣嘢:想請一個識照顧長者、可以住入屋企嘅人。
2026 年開始,政府用嘅官方名稱係 外籍家居照顧員。啓護喺文件上用官方名稱,喺搜尋同對話上同時用外籍護理員、外籍家居護理員,避免同院舍護理員、私家看護攪亂。
官方點定義
按已公開方向,外籍家居照顧員係:
- 來自香港以外
- 在原居地完成港方認可嘅護老培訓
- 培訓水平至少等同院舍保健員
- 有實際照顧長者經驗(初步至少三年)
- 參照外傭制度來港工作
- 住在僱主家中,照顧居家長者,並可兼做家務
英文傳媒常用 foreign domestic carer / foreign carer for the elderly。
點解家庭會同外傭分唔清
因為生活場景好似:都係同住、都會煮飯清潔、都會陪長者覆診。
分別在把關。
外傭市場成熟、人工相對低、來源地清楚,但護老能力參差。有人真係照顧過中風或認知障礙長者,有人只係履歷寫「願意照顧老人」。
外籍家居照顧員想解決嘅,就係呢句「口講口賠」。家庭付出高一截人工,換可以核證嘅培訓同年資。
同「海外護理員」有咩關係
新政出現之前,市面已經有中介介紹「海外護理員」「外籍護理員」。多數仍然用外傭簽證同標準外傭合約來港。
呢個做法令部分家庭請到較有護理背景嘅人,但亦令名銜混亂:有人把持外國護理文憑嘅人叫做護士,忽略香港註冊制度。
新政如果按已公開方向落實,等於把「有護老把關嘅同住照顧」變成獨立工種。啓護配對會跟官方門檻,而唔係只改廣告標題。
工作範圍:綠區同紅區
通常屬於家居照顧(綠區)
- 協助沖涼、更衣、如廁、餵食
- 陪診、取藥、按醫囑提醒食藥
- 量度體溫、血壓(家庭已有儀器)
- 防跌、夜間照料、陪伴
- 觀察食慾、睡眠、情緒同皮膚變化並向家人匯報
- 煮食、清潔、買餸等家務(按合約)
- 按物理治療師或醫生已有指示,提醒做簡單活動
唔應期望照顧員獨立處理(紅區)
- 抽痰、更換胃喉或尿喉
- 靜脈注射、自行加減藥物
- 複雜傷口護理
- 冒認香港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
- 到合約住所以外嘅地方工作
如果長者需要紅區護理,正確組合往往係:家居照顧員負責日常 + 社康護士或私家護士處理醫療程序。啓護評估時會直接講呢句。
適合請外籍家居照顧員嘅日常畫面
- 媽媽開始怕自己沖涼,子女返工唔在場
- 爸爸夜間要起身,外傭第二朝做唔動成屋家務
- 有早期認知問題,唔可以再長時間獨留
- 剛出院返家,需要密集起居協助,但唔需要全日註冊護士
- 家庭想繼續居家安老,暫時唔想決定院舍
三個最常見誤解
誤解一:請咗就等於請咗護士。 唔係。名稱有「照顧」,重點係生活照顧同護老技能,唔係香港護士註冊。
誤解二:人工高少少就一定請到最頂尖。 法定最低工資只係下限。語言、夜間、認知障礙經驗仍然會分層。
誤解三:而家外傭自動可以轉。 當局已表明,現職外傭不可在港直接轉任,須返原居地完成認可培訓再申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