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顧員培訓同三年護老經驗要求
外籍護理員

已公開方向有三項:須在原居地接受經認證培訓、水平至少等同本港院舍保健員、初步至少三年照顧長者經驗。
背景見 政策總覽。本頁不重複解釋要求本身,集中說明這些要求目前如何核實,以及僱主實際應問哪些問題。
培訓與經驗要求一覽
| 要求 | 已公開方向 | 核實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培訓地點 | 原居地完成 | 須為來源地認可培訓機構,機構名單未知 |
| 培訓內容 | 期望由港方制定或認可 | 課程大綱與學時數未公布 |
| 培訓水平 | 至少等同本港院舍保健員 | 對照方式未公布 |
| 護老經驗 | 初步至少三年照顧長者經驗 | 由哪個機構核實、證明形式未公布 |
| 語言能力 | 無統一公布要求 | 面試自行評估,懂得粵語可加分 |
| 在港轉任 | 現職外傭不可在港直接轉任 | 須返回原居地完成認可培訓 |
出處:2026-09-16 施政報告、2026-09-18 勞福局說明。
如何核實證書:目前沒有官方名單
這是現實中最容易被誤導的地方。認可培訓機構的正式名單仍未公布,即是說:
- 任何中介表示「我們持有認可證書」,暫時均無官方名單可供核對。
- 手上持有一張證書,只能證明對方曾在來源地受訓,並不等於政府已認可。
- 認證機制是由來源地政府部門核發,抑或由港方指定機構直接核實,仍然未知。
因此,現階段最穩妥的核實動作是:要求查看證書正本,記錄機構全名、課程名稱、上課日期、學時、證書編號,再問清楚由哪個政府部門或機構簽發。相關資料日後很可能用得著。
培訓證書與護老經驗是兩回事:持有證書不代表具備三年長者照顧的實戰經驗,具備經驗亦不代表受過統一課程。
僱主應問哪些問題
面試時應詢問具體場景,不宜只問「是否具備三年經驗」。可以問:
- 三年內主要照顧哪類長者:認知障礙、中風、臥床、糖尿病
- 照顧環境是院舍抑或私人家庭,兩者分工不同
- 夜間照顧如何安排,父母晚上起床時如何處理
- 扶抱、轉位、預防壓瘡的實際做法
- 對方堅拒服藥時如何溝通
- 餐食、洗衣等家務佔多少時間,護老工作佔多少
關於程度的實際理解
「等同院舍保健員」不等於香港註冊護士。此標準意味起居協助、觀察與基本護老技能設有統一的最低水平,而非僅憑面試時的口頭聲稱。侵入性醫療程序仍不屬於家居照顧員可獨立處理的範圍,見 工作範圍。
現職外傭如何處理
一個常見誤解是:現職外傭已在住所照顧長者,是否可以直接「升級」為照顧員。答案是不可以在香港直接轉任,須返回原居地完成認可培訓後再申請來港,詳見 外傭轉任說明。此為照顧員一方的限制,僱主資格要求不變,見 申請資格。
家庭目前可以做的事
- 將「培訓證書 + 三年經驗」列入配對要求,見 服務配對。
- 建立一份「證書核實清單」,以同一套標準比較所有候選人。
- 不應因對方聲稱持有證書而加快決定,待官方名單公布後再核對一次。
- 預算應按 工資推算 準備,不宜直接沿用外傭的價錢制定計劃。
來源說明
本頁根據 2026 年施政報告及勞工及福利局 2026-09-18 公開說明整理,屬一般參考,並非醫療或入境意見。正式資格條件以勞工處、入境事務處及勞工及福利局公告為準。
想聘請護理員?WhatsApp 說明家庭狀況
服務費 $14,980 起,月薪 $5,630 起。我們協助配對、面試、文件及抵港跟進。
最後更新:2026-09-30
